依照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述,在争议房屋为新竣工并首次交付的情况下,二手交易性质的房屋并不包含在此范围之内,因此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诉讼,主张其违反了相关约定,并请求相应的违约
赔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解释中并未规定可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来要求赔偿一倍。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