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乃针对以营利为主要动机而实施的、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复制及发行其文字、音像、电脑软件等多种作品类型的犯罪活动所规定之法律术语。
具体地说,该罪行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出版他人享有独家出版权的图书;
第二,在未获得制作者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复制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
第三,制作或展示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且
违法所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