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具体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通常包含以下各项条款:
第一,明确列出各方当事人的名字或公司名及其详细住址信息;
第二,对于所交易之物进行具体描述;
第三,对交易物品的数量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定义并保证交易物品的品质标准;
第五,在此基础上确定交易价格或报酬金额;
第六,明确规定交易的履行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细节;
第七,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制定相应的责任承担方案;
第八,明确规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及方式。
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参考各类已有的
合同范本作为参考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