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约定,租户在
租赁期限内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房东无权在未经合法手续且未给予租户充分通知的情况下,强制要求租户提前搬离该房屋。
若现有的租赁关系
存续期间,房东有意令租户提前离开,则此举无疑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租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
当事人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
合同义务,由此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时,
赔偿额度应等同于违约所引发的全部损失,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执行完毕之后可能取得的额外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