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遭受
逮捕之后并不必然导致其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这种情况往往涉及到当事人可能已经触犯了某种刑事法律
法规并将面临着相应的刑事制裁。
在此期间,只有等到司法机关对其作出最终判决并判定有罪之后,才能够正式终止或解雇该名员工。
而
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一种独特的
合同解除方式,是指劳动合同自依法订立之日起,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满之前提前终止合同,从而结束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