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过程中出现漏水问题的责任主体归属问题,可以依据以下方式进行界定:
首先,若在当事人签署的
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相关事宜,则应严格按照合约规定进行处置;
其次,如无特殊约定,如房屋因自然损耗而发生漏水现象,则房东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若因租赁者个人行为导致房屋漏水,那么便需要由该租赁者自行承担责任。
同时,作为房东,他们亦有义务保障租住房屋的安全性,并对房屋内的各类设施及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