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发起劳动仲裁的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作为
当事人的您需要向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递交书面形式的仲裁
申诉书及相关材料以启动
仲裁程序;
其次,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第三步,如果仲裁委同意
立案,他们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被申请人发送
仲裁申请书副本以便其准备应诉;
接下来,被申请人有十五天的时间来提交答辩书以回应您的指控;
然后,仲裁庭将根据双方提供的
证据和陈述进行
开庭审理和调解工作;
最后,仲裁庭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裁决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