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消费者遭遇购
买到过期食品问题时,我们建议您采取如下方式进行有效维权:
首先,积极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其次,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经过法正规化成立的调停组织协助,启动调解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者,若不满上述途径解决方案,可进一步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还可依循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
递交至相关的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处理;
最后,若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消费者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
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