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只要满足合法购买条件的
安置房,在面临
拆迁处置时,同样拥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拆迁安置房及传统住宅房在实质上的搬迁补助费用大致相同。
在此情况下,被征收人将有充分的自主权,既可选择获得货币形式的补偿,又享有
房屋所有权置换的选择机会。
对于选择房屋所有权置换的被征收人而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须承担起为他们提供合适房屋以进行产权调换的责任,同时还需与其共同精确计算并结算被
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之间的差异。《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