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无疑属于严重违反了房屋买卖约定。若开发商的
法人代表逃逸失踪,然而开发公司本身还依然
存续,在此情境之下,我们的
购房者可以依据订立的
定金收据以及
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来敦促开发商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并以此作为理由解除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过的那部分房屋款项。而如果开发商的法人代表已经离世或者是消失不见,以至于开发企业也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话,那么,我们建议您立刻携带着所有与之相关的重要证明材料,前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简称“
经侦支队”)进行
报案,同时,也要向地方税务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多个部门提供相关
证据,以期能够得到他们的协助和支持,共同参与到政府部门对此事的调查工作之中。
此外,我们的购房者还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条款,请求法院尽快采取行动,对所购买的房产进行查封,以便于法院能够对开发企业进行
破产清算,同时,也能为我们的购房者争取到合理的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