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则构成严重
违约行为。据此,买方有权主张其相应的
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如果经过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的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无法如期交房并给出合理的解释说明,买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
购房协议,同时,由此造成的所有
经济损失将全部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过催告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交付所
购房屋,买方也无权选择取消购买协议。然而,他们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索赔申请,以弥补因
逾期交房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