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司法强拆的流程,我们此处列举如下:
首先,
拆迁管理部门须依据法律规定,向
管辖法院提交正式的
强制执行申请,同时移交执行所需的必要文件,例如
行政裁决书及其附件资料等。
其次,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之后,会经过严格的申请程序、事实调查以及法律审核等多重环节进行全面审查。
若发现申请程序合法,资料完备,那么法院将会予以
立案受理,并尽快展开执行工作。
再者,对于已经立案的
执行案件,法院会向被拆迁人或被
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布书面通知书,明确规定其履行义务的最后期限,若对方
逾期未履行,便将启动
强制拆迁措施。
最后,法院需要以
书面形式向
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通报整个执行过程中搜集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强拆实施前,我们应该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
(一)
拆迁补偿决定及相关
证据,以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对外宣传的公告,以及
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回执、催告行动之情况及房主、直接相关利害人对此的意见反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之材料;
(四)涉及的拆迁房屋的详细情况介绍;
(五)
被执行人(通常指主人公)的全名、现居住地址及其与
强制执行有关的财产状况等相关信息;
(六)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
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