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交易中的卖方在不知情或者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
一房二卖,这就被视为恶意行为。在此情况下,有效合同的签署方有权利要求卖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的房产给他们。而对于
可撤销性合同以及
无效合同的签订者来说,他们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算,拥有为期一年的时间来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同时也有权要求卖方返还所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并且卖方还需承担一笔数额不超过所支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