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
法规中,对于买受方按照预定约定条件缴纳的房屋
定金,如未出现违约情形,其所有权应当予以保留。因此,若买受方如期履行了其应尽的
购房责任和义务,则售房者毋庸置疑地不可退回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买受方可依据实际存在的具体事宜,与售房者展开充分且友好的协商以寻求解决途径。当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买受方有权邀请相关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并劝导售房者遵守合同约定,为买受方退还定金。假如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无法满足需求,那么买受方还能依照
买卖合同条款展开进一步行动,比如
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发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