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若支付过
定金并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才有可能将
定金退还。如果支付方严格遵循其承诺,那么这部分定金应当被视为成交价款或者予以退还。但如果履约不能全然归咎于其中任何一方,那么定金就应当得到退还。而至于接收定金的一方,如若由于自身原因而未能
履行合同,那么定金也能够获得退还,甚至按照双倍金进行计算。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