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面积出现短缺时,
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寻求对其
违约责任的问责事宜。倘若所购房屋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了3%这个界限,那么遭受影响的购房者有权利选择取消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
购销合同。如果因为房屋实际面积与其标定面积的差别而导致双方产生争端,可借助
司法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依据中国国务院颁布施行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第三十条第一款明示,房产开发企业需依照合约条款,如期将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住房交付给购买方。若是
逾期未支付,则相应的房产开发企业必须承担起
违约金的
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