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售出之后,进行户籍迁移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首先,可考虑申请转入
近亲属的户口;
其次,若您所在的单位具备
集体户口资质的话,也可以尝试将户籍迁移至该单位实行挂靠;再者,也可以选择将户口暂托于就近的人才市场;
最后,我们还提供通过人才落户这一方式实现户籍迁移的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
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