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五种情况之下,
购房时所缴纳的
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给您的:
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的认购意向书期限之内,将您已经选定的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了最终未能签订正式的
购房合同,那么他们应该以双倍的金额来
赔偿您的定金;
其次,如果开发商没有获得相关的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因为其自身的原因导致我们双方都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使得
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要把您的定金还给您,并且还要承担您因此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只是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的
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认购意向书中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了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需要将您的定金全额退还给您;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这些约定不够清晰明了,而我们双方又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需要将您的定金退还给您;
最后,如果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责任并不在于我们双方,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导致的,那么开发商也应该将您的定金如数退还给您。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