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协议应当明确注明交房日期,如未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确定日期。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就此事项作出具体说明,则双方可以自行商议决定新的交房日期。若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房屋,经过多次催促仍然
逾期未交房,那么
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预售合同,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其他特殊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