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预售合同之后,仍需进行正式合同的签署。预售合同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对
商品房预售环节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以及保障
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与此同时,预售合同并无法直接申领
房产证,只有在完成正式合同的签约之后,才能够为业主
办理房产证相关事宜。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
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