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则该问题可视为一种
民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均有权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或者向相关机构提出
仲裁申请或提
起诉讼。对于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行为,
购房者有权发布
书面形式的催促通知,并与开发商共同商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若催促通知发送至开发商处满三个月后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那么购房者便可行使其解除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