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地产纠纷的第二次审判(亦即上诉)程序和结果的描述及其操作指南如下所示:
首先,若原判决和裁决中的事实陈述准确无误且适用的法律
法规恰当合适,那么将采用判决或者裁决书的形式予以
驳回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决和裁决的效力。
其次,如若原判决和裁决中的事实陈述出现错误或者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那么将通过判决或者裁决书的形式依法进行
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再者,如果原判决中对于基本事实的认定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则应裁定
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
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在查明事实真相之后进行改判。
最后,如果原判决中遗漏了
当事人或者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例如
违法缺席判决等,那么将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关于房地产纠纷的第二次审判(亦即上诉)的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对
一审判决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其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当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也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提交。再次,上诉申请被受理后,仍需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
上诉费用,否则将视为
撤诉处理。
最后,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既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选择在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法院所在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