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过程中,所支付的
定金具有可以退还的权利。倘若买卖双方均依照约定践行承诺,则定金应当充当价款,或者按照约定予以返还;如因
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约,则定金可全额退还;若卖方单方面
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