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延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
退房流程事宜,我们将为您提供详尽的解答与指引:倘若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买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催促。若经过多次书面催告之后,卖方仍然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履约义务,则买方有权提出
解除合同的申请。在这个前提下,买方可以主张
退房,同时向卖方索回已支付的
定金或者房款的息金。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