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买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并妥善处理:
首先,对于由
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的
违约行为,定金通常不予退还;
其次,在特定的情境下,买房定金可以得到返还。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鉴于购房者本身因素所导致的定金无法退还的情况:
1、签署了认购书之后又反悔的,在此种情况下,定金通常无法退还。因为购房认购书中通常包含定金条款,购房者在支付款项后若反悔,便违反了认购协议的基本宗旨,因此,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
2、由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而导致无法获得贷款,此时,
购房定金也无法退还。因为个人信用记录属于购房者自身的问题,从而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也就没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回其所缴纳的定金。
二、在特定情况下,买房定金可以得到退还的情况包括:
1、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
产权证,不具备
商品房销售资格,进而导致
购房合同无法顺利达成,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
2、如果开发商存在
欺诈行为,例如已经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
3、如果买卖双方就
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卖方对房屋信息表述含糊不清,合同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界定,或者卖方擅自更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
4、如果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未能顺利订立,例如由于第三方原因或自然灾害导致该商品房项目未能按照原计划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