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规定,开发商若未能如期施建,房屋交付期限可以顺延三个月。然而,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那么这就被视为
延期交房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当依照
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
合同解除。当开发商出现
逾期交房的情况时,
购房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提出
解除合同的请求。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