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购
买房屋烂尾的现象后,倘若擅自停止支付贷款,将可能面临如下严肃的法律后果:
(1)房屋被以较低价格进行拍卖。鉴于贷款仍未偿清,因
购房者与银行间存在
抵押贷款关系,
房屋所有权目前归属于银行。在购房者连续不履行还款义务一段时间后,银行如未能成功追偿欠款,便有可能采取收回房产之举。完成
收房程序之后,银行多会选择以低廉价格进行公开拍卖,以期收回现金。这意味着,断供者的房屋极有可能直接被银行拍卖处理。
(2)长期受到银行追索本金及利息。即使房屋拍卖所得款项仍不足以偿还
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仍有权继续向购房者追索
债务。除非购房者未来再无任何资产可供追索,否则银行有权请求
法院强制执行。
(3)已支付的房款可能血本无归。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支付首付款、
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出现断供现象,这些资金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
(4)已偿还的房贷无法取回。对于通过贷款方式购房的人士而言,在购房后需按照约定每月按时
偿还贷款。一旦房价下跌,购房者选择断供,其先前所偿还的房贷将全部损失殆尽。
(5)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黑名单。购房者主动断供将导致其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进而对个人信用造成严重损害,未来在
申请贷款或寻找工作方面均可能受到负面影响。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