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出现
逾期交付房产的情况,需支付相应
赔偿款给
购房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房产开发建设公司应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如期向购房者交付达到使用条件的
商品房。如果逾期交付,则开发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后果。在存在
不可抗力或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他延后交付理由的情况下,如需延后交付,开发企业也应当及时通过
书面形式知会购房者。对于任何一方未依照
合同义务履行或者未达到双方预定标准的情形,均应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弥补措施以及对损失进行赔偿等相应的
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