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与买受人达成的约定交付房产,该行为即可被界定为
延期交房。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必须遵守事先在合同中明确订明的
赔偿条款和解约条件,以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若有必要,
购房人有权依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解释,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且经过购房人多次催促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那么购房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这一申请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其他特殊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价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赔偿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逾期交房的
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