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买房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遭受了房产被多次售出的不公正待遇,他们有权依法申请废止房屋买卖契约,要求退回所支付的
购房款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并且在必要时可以索求补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权进一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两倍的
赔偿责任。若以上述合法权益为基础的诉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买房者将享有向相关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法定权利。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