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预售合同与正式合同的主要差异在于其生效时间不同。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初,该建筑物尚未完全建成完工,无法立即进行交付并投入实际使用阶段;而当双方签署了正式合同之后,建筑物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因此房屋得以顺利实现交付及投入实际使用。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