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
商品房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面积缩水"问题,我们应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参考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精密测量数据作为解决
纠纷的基础。在实践中,如果发现房屋面积发生了在3%以内的细微变化,买卖双方可以依据事先签署的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金额调整和补足;
然而,当房屋面积的误差超出了3%的范围,且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则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补充支付超额的3%部分款项,这部分额外费用将由卖方负责承担,而剩余的所有权则归属于买方所有;反之,如果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卖方就有义务向买方退还3%的那部分款项,同时,多出的3%部分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购买价格乘以2倍的方式进行
退款。
此外,对于超过3%的面积差值情况,买方也拥有选择是否继续购买该房屋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中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第
一、误差率在3%以内的,
当事人不能请求
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
购房款,开发商应当返还。第
二、误差率超过3%,
买房人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者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