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立案所需提交之材料清单及要求:
1.提交
民事起诉状共三份(请确保其中两份文件交付给法院处理,另保留一份以备在法庭审理期间使用);
2.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为第二代身份证,需将正反两面均进行复印);
3.若您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
代理人代理诉讼,则需提交一份
授权委托书;
4.准备
证据材料共计三套(请确保其中两套提交至法院,另保留一套以备在法庭审理期间使用)。证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购房合同、
购房款发票、
房屋产权证书(如已取得)以及入住日期相关证明(例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
物业费发票、
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只需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