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
买房产后遭遇
逾期交付现象而选择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并诉诸于人
民法院时,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需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但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须经法院院长批准方可再延长六个月,如仍有必要再次延长,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另一方面,如果案件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则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同样地,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也需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