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过程,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签署预售合同;在确定了所期待购买的房屋,并且对项目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确认之后,
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订立预售合同。
其次,进行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在预售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购房者本人或
委托开发商将其提交至所在城市或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发现存在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手续不全,交易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对于符合规定且手续完备的,交易中心则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领取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最后,办理预售
商品房的
过户手续。当开发商成功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
房产证后,他们将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
产权利变更登记。在预售期间,若开发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应与购房者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
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供给交易中心。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
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