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房地产纠纷时,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慎重考虑选用协商、调解、
仲裁或
诉讼等不同方法来解决问题。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对于公民个人、
法人机构、其他社会团体及它们之间因
财产权益和人身关系引发的
民事诉讼,均适用该法律的规定进行审理。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一方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都必须提交书面的
起诉状,并且需要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此外,《
仲裁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即
当事人若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
纠纷,必须是双方自愿且达成了明确的仲裁协议。如果没有这样的仲裁协议,那么即使一方
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也不会予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