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权益维护的相关事宜可具体分为以下两点:
首先,如果在经过催告并为期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及时交付房屋,那么开发商应对因此给
购房者带来的
逾期损失进行
赔偿;
其次,若开发商经过三个月的催告后仍未能如期交房,且无法提供相对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
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