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屋属于非常规现象。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法合同对于各自均具有绝对的法律约束力,因此,房产开发商有义务严格按照于双方共同约定好的房屋交付日期如约履行交房手续,除非遇到无法抗拒的外部原因或经得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方可延迟房屋交付,否则此类
逾期行为便构成了严重的契约违约事件,必须承担应有的法律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