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管理员在未经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该租户租用的房屋则构成非法侵入。
这是因为,当租户与房东达成租房协议并正式
签署合同时,后者对于居住在此的租户享有作为保管者及代理
人的权利。
这种权利期效直到合约结束或租户自愿搬离为止。
也就是说,只要租户仍然持有
租赁合同,那么他对所租房屋有专属
使用权和管理权,任何在未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去入住他们的住所以获取益处或者其他目的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然而,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房东有权在租户不知情或未许可的前提下进入该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理、维护等相关事宜,那么此时房东在租户不在场时能够进行此类合同允许范围内的活动便不受法律约束。
《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
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