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购房者遭遇了“
一房二卖”的
侵权问题,他们可以依据自身实际状况,斟酌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提交
仲裁机构处理或者发起
诉讼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此类特殊情境中,购房者拥有诸多权利,例如请求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追讨已经支付的房款及相应利息、要求
赔偿经济损失等等。此外,购房者还具备向出售方索取最高额度不超过已付购房款金额一倍的
补偿金的资格。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出售人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获得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支持,只能主张收回购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并要求赔偿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