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规定,您的要求是可行的。
2.若需变更用途,需由该宗土地上所有权益人联合提出申请,并需补齐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这一费用应低于同类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的标准,应在同类型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与成本参考两者之间产生。
至于重新申请获得新的
土地使用年限方面,建议最长不宜超过三十年。
3.鉴于政府可能因
公共利益原因回收土地及地面建筑,国家将对权益人作出适当补偿,此过程将通过类似于
拆迁安置的原则来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
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