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东无意让您转让门面时,请务必尽力同他们进行沟通和协商。
在经过双方反复商讨之后,若房东仍旧态度坚定地拒绝采纳您关于
转租事宜的请求,而且由于自身存在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
再次履行
租赁合同,那么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决定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同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依据并于202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倘若
承租方已经取得了出租者的明确许可,便有权将租赁物品转租予第三方。
在此情况下,
承租人和出租者之间的租赁合同依旧具有
法律效力;若第三方对租赁物品产生损害,作为
直接责任人的承租方要依法承担对应的损失
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承租方在未征得出租者事先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转租,那么出租者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
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