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种情况在法律层面是可行的。
如果男性的
房产证仅仅登记了女性的名字,而此房产又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的话,那么男性便有权借助自己的
住房公积金来进行贷款。
按照郑州市的相关规定,贷款条件如下:
首先,
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必须具备正式的
身份证明;
其次,
贷款人需已经支付了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同时首付款和贷款额加起来应该等于不动产的总体价值,并且房款尚未全部结清;
再次,贷款申请人需要已经连续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六个月(包括)。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
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
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