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
安置房延迟交付所采取的法律途径如下:首先,
购房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次,购房者也可依法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向开发商提出合法的索赔请求,在
退房不成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针对延迟交付的具体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基于客观原因而产生的合法延期交付,比如受气候因素、安全检查等条件影响而无法准时交房;第二种则属于非合法延期交付,大多是由于开发商存在经济困难、无法完成政府审批程序以及其他合法手续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或短期内不能按时交房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一)当
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
购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二)当在履约期限到期之前,
当事人明示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
债务时;(三)当当事人未能及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时;(四)当当事人未能及时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
违约行为,从而导致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