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工程转包、买卖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处罚措施包括:
首先,对违规企业依法发出整改通知;
其次,没收其
非法所得,同时处以罚款;
若
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暂停营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措施;
而最严重的情况下,将撤销其经营资格及资质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工程转包、买卖行为一经认定为无效,那么发包单位与
承包单位均需对工程质量
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这并不影响合同中其他部分的效力,只要这些条款未被明确否定或修改,就应视为合法有效,并且应该承认和尊重此前已经发生的履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
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
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
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