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身处外地且
身份证丢失且未随身携带户口簿,那么很遗憾,您将无法进行
身份证的补领手续,因为在身份证补领的过程中,户口簿是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但是,如果您恰好带来了户口簿,那么您却可以直接前往常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补领身份证的申请。
在此之后,受理申请的异地受理点将把您的申请信息传递回您的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而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也将会在第一时间审核并签发,以此来确保身份证补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开展。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