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购预售
商品房项目不幸烂尾,可采取以下多项应对措施:
首先应积极与开发商及相关银行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寻求可行的解决办法;
其次,您有权暂停
偿还贷款,以便在楼盘建设完成且通过验收之后,再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倘若开发商尚未面临破产困境,您可耐心等待项目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之后,再请开发商代为办理
商品房产权证书;如需进一步处理,您还可以选择以集体筹资的形式,经过政府部门的协调引导,使得项目最终得以完工并妥善解决烂尾问题,
然后再向开发商依法主张归还集资款项。
至于最糟糕的情况下,即
购房者对该项目丧失信心、坚信项目无法完工且未能取得
房屋所有权时,您亦可选择
起诉至法院,从而要求解除
购房合同;
然而,
解除合同之后,您的身份会转变为普通
债权人,届时可能较难挽回首付款项以及已经支付的利息费用及
违约赔偿金。当然,还有其它处理方案供您选择,例如推动该项目重新启动施工、或者促使开发商进入
破产程序等方面。此时,处于
消费者地位的您,仍有权利优先于银行和施工方获得
赔偿。
最后,假如您对于是否能拿到
房产证心存疑虑,那么建议您尽早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同时提起
诉讼追究开发商责任。若最终
胜诉,便可
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权益。因此,即便开发商手中尚有相关资金或在
破产清算之后获取了资金,他们仍须先将这些款项用于赔偿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