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劳务活动进行期间,若由于第三方的行为导致提供劳务的一方向遭受损害,此时提供劳务的一方可依法向该第三方提出
侵权责任追偿,同时亦有权利要求接受其劳务服务的一方对其进行合理的
经济补偿。而在出现非法分包的情况下,
违法的分包商以及
承包方需共同承担起相应的连带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
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