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享有自主选择离开公司的法定权利,如果企业拒绝员工的离职请求将会构成
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申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以寻求司法救济。运用法律途径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以
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处于雇佣期限中的员工来说,更是可以提前3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