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位于建筑物之上楼层出现下水管道破损所导致的漏水问题,若责任归咎于该楼层之上的居民,则应由对应的居民承担
赔偿责任;反之,如非该居民的过错,并且在房屋全保维修期限压力范围之内,就应当由开发商担负相应
赔偿的责任。
另外,不动产所有权人运用相邻的不动产产品如用水、排水、交通以及铺设管线段等方面时,应尽可能地避免对邻近的不动产所有权人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
物权,造成权利
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
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
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